四川外国语大学内部会议管理办法(试行)
2022-04-18     (阅读:)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的组织和管理,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四川外国语大学名义举办和承办的各类正式会议。

第三条 党政办公室是学校会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会议的统筹、协调指导等工作。

第四条 举办各类会议应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精简、规范、务实、节约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精简。在保证实效基础上,精简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减少参会人员,倡导开短会、开实会,杜绝形式主义。

(二)规范。遵循“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落实会议各项内容。会议的申报、审批、筹备、召开等均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会议纪律。

(三)务实。坚持问题导向,做好会前准备,讲求质量和效率,解决实际问题。

(四)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监督。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列支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第五条相关牵头单位应做好会议组织筹备及会务工作。

(一)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由党政主要领导召集,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的会议组织和会务工作。

(二)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共青团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等党群团代表大会,由相应常设机构提出报学校党委研究后,向所属上级部门申报批准后召开,由相关部门负责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三)学校召开的全体教职工大会、中干会议等全校性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四)学校召开全校性专项工作会议,经学校主要领导研究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指定相应的牵头职能部门或者学院负责具体的会议组织和会务工作。

第六条会议组织和会务工作主要包括:发布会议通知、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组织会议考勤、安排会议记录、草拟会议纪要、督促和检查会议决定(精神)的落实情况、会议材料的归档等。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及学院邀请校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应提前向党政办公室报备,统筹协调安排后列入学校下周工作计划。一般会议只安排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参加,不得超规格、超范围邀请,并切实减少陪同人员。

第八条严肃会纪会风,考勤和参会表现结果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列入各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不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他人代会的会议,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按要求履行签到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应主动向会议承办人说明原因。没有履行签到报到手续,又没有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有着装要求的,参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着正装或者规定服饰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设置为振动、静音状态。严禁会场内随意走动、交头接耳、高声喧哗、打瞌睡。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学院自行举办的工作会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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