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
2018-04-26     (阅读:)

 

 

 

 

 

 

川外发〔2017〕5号

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试行)》经2017年3月28日第11次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试行)

 

中共四川外国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试行)

 

为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共重庆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责任内容

(一)学校党委

党委履行学校党的建设主体责任(13项):

1.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委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方式和决策运行机制,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

2.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全校党员深入学习、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3.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完善学习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好党委理论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加强对二级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督查。

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履行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和监督检查,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学校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工作中,实行定期排查、动态掌控,站稳守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基本遵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7.选准用好干部。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党管人才,研究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8.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

9.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定期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整合有关资源,落实党建工作人财物保障,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监督。

10.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以及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严防“四风”反弹,以优良党风带校风、正教风、促学风。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支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履行监督职责。

12.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着眼画好画大“同心圆”,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智慧和力量,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3.加强和改进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群团组织的制度,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推进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党委书记履行学校党的建设第一责任(6项):

1.全面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定期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抓好重点工作的谋划、部署、推进和督办落实。

2.带头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方向,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

3.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各项制度,坚持末位发言,杜绝“一言堂”。以身作则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4.督促、指导、支持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定期谈心谈话,了解掌握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分管工作、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5.带头执行校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每年调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与基层党组织书记座谈交流不少于1次,讲党课不少于2次。

6.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表率作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党委分管领导履行学校党的建设分管责任(4项):

1.协助党委书记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思路和措施,抓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2.定期组织研判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究问题、提出建议,供学校党委决策参考。

3.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

4、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指导不少于4次,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谈心谈话不少于10人次,讲党课不少于2次。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学校党的建设“一岗双责”(3项):

   1.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履行党建责任,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  

2.了解掌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加强谈话提醒。

3.以身作则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每年为分管领域党员讲党课1次以上。

(二)党总支

党总支履行本单位党的建设主体责任(8项):

1.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沟通协调、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院系党总支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

2.严明党的纪律和作风。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和师生政治敏感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外事工作纪律。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思路举措,强化政治引领、思想引领,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主动融入          

教学科研中心工作和学生日常学习生活。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宣传阵地管理、网络阵地管理、各类社团管理等,对各种错误言行、错误思潮坚决抵制、严肃处理,防范非法传教活动渗透。

5.做好干部有关工作。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干部选任、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二级班子建设,团结凝聚各类人才。

6.做好基层组织工作。定期部署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围绕基层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载体和工作举措。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8.做好统战群团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做好本单位的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知识分子工作。

党总支书记履行本单位党的建设第一责任(5项):

1.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各项决定,主持召开党总支会议,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并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

2.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3.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党建现状,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动向和师生思想动态,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问题。

4.督促、指导、支持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

5.以身作则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参加所在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为本单位党员、师生讲党课不少于2次。

二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本单位党的建设“一岗双责”(2项):

1.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总支书记履行主体责任,配合支持党务部门推进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

2.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党规,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严肃认真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方面当好示范表率。

(三)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

教工党支部主体责任(4项):

1.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凝聚教职工的主体作用,引导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担当。

3.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党内统计、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

4.落实发展党员工作。严格遵循发展党员标准、程序和纪律,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骨干、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留学归国人员中发展党员,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学生党支部主体责任(4项):

1.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凝聚学生的主体作用,支持、指导和帮助班团建设,促进班级(年级)进步。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党内统计、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

4.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落实党员发展计划,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党支部书记履行本支部党的建设第一责任(5项):

1.主持召开党支部大会和支委会,讨论支部重点工作,组织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按照“两学一做”规范化制度化要求,精心组织安排“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支部党组织生活每月不少于1次,讲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3.带领支委会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带头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党员交心谈心,及时了解情况,维护正当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谋划推进党支部工作创新,着眼于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做到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成效。结合本单位、本支部实际,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确保政治合格。

二、责任考核

(一)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日常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党建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上级部署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或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特别突出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促使相关单位引起重视、抓紧整改。

(二)述职评议。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行年度工作自查总结。每年末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进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接受党员评议和上级党组织书记点评。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也要在年度述职中专门报告履行党建责任情况。

(三)考核评价。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二级班子及中层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的考核,首要是看抓党建工作的实效;对党员行政负责人的考核,也要考虑其对党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情况。

三、责任追究

坚持实事求是,明确责任主体,区分集体和个人责任,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定位,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当追究责任。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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