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学院讨论通过《四川外语学院201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四川外语学院
201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强对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规范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强化招生考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加强对重点工作环节、重要工作岗位的监督和管理,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四川外语学院201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考务、纪律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组 长:李克勇
副组长:李建平、雷 莹
成 员:刘蓉昆、祝朝伟、秦勇、李澄、岳中志
二、各部门分工安排
学校纪律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专升本招生工作,教务处负责全市统考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专业加试及最终录取、公示、上报工作,保卫处负责考场、试卷安全保卫工作,应用外语学院负责接收考试合格学生转入应用本科三年级学习。
三、选拔对象及报名资格
参加2010年重庆市专升本统一考试,总分上线并报考我校、有正式学籍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班学生。
四、专业加试
我校于2010年5月14日下午组织专升本专业加试。
五、录取原则
1.对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专升本”考生,我校根据考生专升本统考的英语成绩,加上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报考我校小语种专业的专升本学生,我校根据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预录取学生名单确定后,学校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教委审批。
六、其他
选拔比例、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专升本”学生的待遇、学费标准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市教委文件为准。
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