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印发《四川外国语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9-06-13     (阅读:)

 

四川外国语大学

 

关于印发《四川外国语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外发〔2019〕64号

 

 

校内各单位:

 

《四川外国语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实施办法》经校长办公会2019年5 月22日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四川外国语大学

 

2019年6月13日

 

 

 

四川外国语大学

 

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学校特设立“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科研项目。

 

一、申报内容

 

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立足学校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一)围绕党中央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深入研究全面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等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研究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问题。

 

(三)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问题,包括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社团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方面。

 

(四)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难点问题、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案例开发、慕课和优质教学资源库建设等问题。

 

(五)围绕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深入研究推进高校学生工作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高校学生工作创新、学生优良学习风气形成、学籍制度创新、大学生创新创业、毕业生就业评估及反馈等理论与实践。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申报人须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大学生就业与创业课程教师、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教师和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包括党务工作者、学工部、研工部、共青团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等),且无在研校级科研项目。

 

(二)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课题应有明确的目的意义、充足的立论根据和合理可行的研究技术路线;研究结果须有一定的理论或应用价值;应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践条件。

 

(四)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校级其他类别项目。

 

(五)已获其他各级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或相似项目重复申报。

 

三、评审与管理

 

(一)立项原则: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并匿名投票,根据当年校级年度项目立项比例,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确定通过。

 

(二)资助额度: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

 

(三)结题要求:

 

1.公开出版的著作,篇幅必须在10万字以上;

 

2.工具书在40万字以上;

 

3.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须至少发表3篇论文,且结题验收要求为:

 

1)重点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A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B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一般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B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在C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青年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C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在本科大学学报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4.调研报告应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或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正式采纳认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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