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党政工作高效运转,达到政令畅通,快捷高效,根据渝委办发[2006]47号《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政务值班制度。
一、政务值班工作的组织实施
1、凡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和寒暑假,各部门均须安排值班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值班工作,并负责学校各部门值班工作的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3、各部门值班室负责本部门政务值班工作。要建立固定的值班机构,确定专门的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必须固定,值班人员必须到值班,不能安排勤杂人员代班。
4、校内各部门应在每次值班前对政务值班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学校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各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政务值班工作的主要任务
及时处理各类政务来电(包括电话、电报、电传等),报告重要情况和信息,协助领导处理发生的突发性事故、事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人员职责
1、熟悉值班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各项值班制度。
2、接受上级的批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
3、协助领导协调处理突发性事故、事件,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信息。
4、接听基层单位和群众的电话,对反映的问题给予解答和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5、做好值班记录。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严格政务值班工作的有关制度
1、值班记录制度
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应详细计入值班日志,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对需报告的事项,应写明所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物资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抢救、处理措施等。值班人员要及时转达领导的指示,并应随时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变化情况。
2、情况报告处置制度
在政务值班中受理的电话,要区别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办理后按照要求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馈办理结果。对群众反映情况的电话,属于值班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及时处理、答复;属于有关职能部门的事,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要求反馈办理结果;对本部门发生的危及公共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故、事件,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3、保密制度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要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机要文件和资料,防止泄密或丢失。接转涉及保密事宜的电话时,要妥善处理,不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有关要求
1、要牢固树立为上级机关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按照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标准,强化效率意识和时间观念,培养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优质高效地做好政务值班工作。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学校值班室值班为24小时值班制,其他部门值班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值班人员不得离岗、脱岗、缺岗,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须事先和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另行安排值班人员。各部门在政务值班期间必须在每天下午4时前电话向学校办公室报平安。值班电话:65385238,传真:65385207。
4、政务值班工作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对因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校内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对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办公室联系。
6、各部门值班表、人员安排和联系电话于每次放假前三天交校办与保卫处值班室,以方便各部门之间相互了解和联系。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