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转发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渝教工委〔2016〕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
渝教工委〔2016〕69号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2016年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要求落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紧盯节点早介入,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发送廉政信息、开展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作提醒,克服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或发生变异。要针对本地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严格遵守《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大操大办,严禁侵占学生合法权益,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紧盯易发多发问题以及“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的力度。要坚持从严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穷追不舍、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着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